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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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1

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区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规划土地监察领域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规划土地监察领域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十三、十六条的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6〕259号),随机抽查对象为:我局负责行使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本年度已完成审批工作事项。即获取《深圳市光明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临时用地合同书》部门或企业,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建设。

三、职责分工

本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执法员为成员的规划土地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局双随机抽查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

四、抽取流程

本年度获取《深圳市光明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临时用地合同书》的部门或企业,通过光明区双随机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随机抽取一次不超过20%的对象为检查对象。对检查人员产生,从本局在岗执法员中每次按20%随机抽取,由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检查工作流程

1.检查准备。名单光明区双随机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随机分配,确定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名单

2.检查开始。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名单确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人员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或勘查为主,并结合书面检查等手段进行。

3.结果处理。检查活动完成后,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日内将检查报法制科。检查结果分为正常、未按规定规范建设、移送相关部门等三类。正常的由检查人员依法上报后,由法制科予以公示。未按规定规范建设的,按照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行政处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移送相关部门的形成《行政建议书》,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跨部门联合抽查

经前期充分沟通,我局与区水务局,于2021年上半年共同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抽查对象为已获取《深圳市临时用地合同书》的部门或企业,抽查内容是我局对已批准临时用地是否规范建设开展检查工作,区水务局对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开展检查工作,抽查次数每年不少于1次。

七、工作要求

(一)各科、各中心、机动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更新观念,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是一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效监管的改革工作。

(二)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执行到位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的总结工作,对双随机抽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报告。在本年度完成检查的,于当年12月10日前形成汇报材料,并将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报送综合科以便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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