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依法治国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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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依法治国心得体会6篇

中央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1

近段时间,通过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等一系列精神的学习,让我对依法治国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有了更进一步地理解。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体现,是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规范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虽然通过“五五普法”、“六五普法”等多年来的普法工作,社会的普法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我们基层干部对相关法律的掌握还是一知半解,更谈不上熟练运用法律。近年来,基层巨大的维稳压力更是折射出群众在维权方面的不知法、不懂法和对国家法律的藐视,依靠公然犯法等“办蛮”行为来吸引公众眼球,借以表达诉求,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依法治国”首先是要对社会的普法水平进行本质性地提升。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在盐渠乡红岩村发生的一件真实的故事。一个叫“黑汉”的村民,因与他人打架入狱刑满释放回家务农,同院坝村民黄成军认为“黑汉”是劳改犯,内心非常蔑视他,经常性对他进行言语欺侮,强行占用“黑汉”清理打扫的多年不用的集体“红苕窖”,“黑汉”提出适当补点工钱也不予理睬。黄成军还到处扬言,“黑汉”就是劳改犯,没人会帮他出头。由于以前我们社会确实对劳改释放犯存在着蔑视心理,“黑汉”认为没人会帮助自己,长期受黄成军欺侮,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趁黄成军夫妻下地干活,用锄头将黄成军的独子打昏死。后经过抢救,刘家孩子命虽然保住了,但也成了半个植物人,“黑汉”也因此重新被判刑进监。

这件事无疑对两家人都是悲剧,但是我们通过现象看本质,对我们却是有着重大的启示。首先是在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较低,认为刑满释放人员就是低人一等,一些人公然横行乡里,私下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野蛮残忍;其次是群众遇到困难了,第一时间是希望有人帮他出头,姑且认为这里希望帮助自己出头的人是我们的基层干部,说明群众把解决问题的希望是放在某个人的身上,“人治”观念根深蒂固;然后是当时缺乏不受个人意志左右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再次就是当时法律体系,只注重打击,缺乏对犯罪行为预防干预性措施。所以说,如果还不加以改变,社会积累的问题会越来越多,管理难度更大。

直到现在,在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人治”现象,村干部依靠着个人的权威和能力,干预指导当地各项工作和事业的开展。这样就存在很大的风险,村干部的素质高、能力强,地方发展就好,反之,当地就是一幅“万马齐喑”、“愁云惨淡”的景象,群众的生活就可想而知。这些实例,都是我们基层政府执政经常遇到的问题,这都为“人治”治理方式亮起了红灯。从实际需要上讲,我们也需要切实落实“依法治国”。

中央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2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中央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3

依法治国,要“治”的“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是创造了连续36年快速发展奇迹的大国;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目标的大国。但正因为目标越来越近,往前走的每一步都是惊险的一跳、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巨大飞跃,都充满了机遇、希望、挑战和变数,所以中国更需要用法治来护航。依法治国,要有非凡的大气量、大定力。

依法治国的大气量,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这个“百川”,从时间的跨度看,包括善于吸纳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法治,说到底,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如果说诸多科学的发明使人类学会驾驭自然,法律的发明则使人类学会驾驭自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有了法治,人类就能驾驭自己,世代繁衍、生生不息,不断进步,向着光明前进。毕竟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流,法治与秩序是人类的遵循。

这个“百川”,从空间的跨度看,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面对和解决的法治问题的总和。凡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解决好法治和人治关系的。而一些国家虽经百般努力总是不能迈进现代化的门槛,无不与法治不彰有关。所以,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当然要特别善于学习,善于借鉴各国法治的有益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提法本身就显示着面向世界、善于借鉴的气量和气魄。

依法治国的大定力,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在依法治国中,我们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不行,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也不行。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我们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学习借鉴不等于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绝不搞“全盘西化”、“全面移植”、照搬照抄。有人总想用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来套我们,不搞他们那一套就要被打入“异类”。“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凭什么中国的脚穿什么鞋只能到西方去定制?有谁能强迫已经站立起来、已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民族去穿别人的“小脚鞋”?

这个大定力,还来自中华文明的大气场。中华文明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例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基因,德治礼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我们可以汲取礼法相依、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历史智慧,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不断增添我们的定力。

中央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4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四个全面”的提出,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日臻成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面深化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这是中共中央全会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将为前三个全面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无疑成为新一届中共中央集体治国理政的主要纲领和奋斗目标。我对讲话提出的要求非常的赞同,作为一名党派机关干部我感受体会最深的就是我们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制环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于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要加快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

二、依法治国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它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政治团体的共同意志,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行为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这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各级各部门应该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对宪法的系统学习,让宪法的精神、精髓和要求入脑入心入行。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去遵守这一基本要求,以主人翁的意识,主动参与法制建设,自觉遵守法律制度、自觉坚持参政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职责、自觉的把实现中国梦作为价值追求,时刻以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奉献自己的力量。

三、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习近平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一方面,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又必须遵循法治的原则,既要坚决防止依法治国企图脱离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又要严厉打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不良现象。总书记的讲话从更高的层面上,为我们揭示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问题,也为我们民主党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渝的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不动摇,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提高民主党派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中央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5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是一篇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充分反映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期盼和意愿,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现将自己的心得体会与大家交流如下: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四个全面”的提出,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日臻成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面深化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这是中共中央全会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将为前三个全面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无疑成为新一届中共中央集体治国理政的主要纲领和奋斗目标。我对讲话提出的要求非常的赞同,作为一名党派机关干部我感受体会最深的就是我们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制环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于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要加快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

二、依法治国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它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政治团体的共同意志,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行为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这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各级各部门应该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对宪法的系统学习,让宪法的精神、精髓和要求入脑入心入行。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去遵守这一基本要求,以主人翁的意识,主动参与法制建设,自觉遵守法律制度、自觉坚持参政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职责、自觉的把实现中国梦作为价值追求,时刻以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奉献自己的力量。

三、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习近平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一方面,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又必须遵循法治的原则,既要坚决防止依法治国企图脱离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又要严厉打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不良现象。总书记的讲话从更高的层面上,为我们揭示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问题,也为我们民主党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渝的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不动摇,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提高民主党派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中央依法治国心得体会篇6

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创建富强、文明、和谐、法治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求,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命运战略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启中国法治建设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根本保证,而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更好体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更好为民服务。

成立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依法治国委员会主要就是研究新时期如何解决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作为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成立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全面加强依法治国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确发展方向,体现了人民所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落实依法治国全过程,防止“西方宪政”、“三权分立”西方法治思想的侵蚀,推动中国始终不移沿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前进。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伟大中国梦实现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过程中成立依法治国委员会,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提供强大服务,是推动法治化进程强大动力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工作举措,中央各部委根据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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