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住建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大亚湾区住建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检查计划名称 | 检查方式 (现场、非现场) | 检查 比例 | 检查事项 | 依据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时间 |
1 | 安全监督检查 | 现场 | 5% | 1.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情况。 2.项目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项目危大工程管控工作落实情况。 4.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机司机、电梯司机)、司索、指挥、设备安拆工、架子工、建筑电工、建筑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教育交底情况。 6.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卸料平台、“四口五临边”等分部分项工程、设施、部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安全及气瓶(主要是氧气、乙炔、煤气瓶等)使用安全情况。 8.项目文明施工、围挡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 9.其他安全管理内容。 |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 | 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单位 | 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 |
2 | 城镇燃气上半年安全监督工作 | 现场 | 33.3% | 1、检查燃气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燃气企业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检查燃气企业在设备设施、消防、防爆、防泄漏、防火墙、充装记录、气瓶存堆、制度规章、资料档案、三级教育、人员持证、应急预案、实操演练、管道安全标示、警示标示、检修维护、管线巡查制度和安全防护保卫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区内燃气企业 | 2021年6月 |
3 | 城镇燃气下半年安全监督工作 | 现场 | 33.3% | 1、检查燃气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燃气企业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检查燃气企业在设备设施、消防、防爆、防泄漏、防火墙、充装记录、气瓶存堆、制度规章、资料档案、三级教育、人员持证、应急预案、实操演练、管道安全标示、警示标示、检修维护、管线巡查制度和安全防护保卫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区内燃气企业 | 2021年12月 |
4 | 年中质量大检查 | 现场 | 13% | 1、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在岗及履职情况; 2、在建建筑工程强化质量管理情况; 3、深基坑开挖和支护工程情况检查; 4、按照建材打假的要求对在建工程建筑原材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5、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落实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推进工程样板引路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 2021年6月 |
5 | 年终质量大检查 | 现场 | 13% | 1、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在岗及履职情况; 2、在建建筑工程强化质量管理情况; 3、深基坑开挖和支护工程情况检查; 4、按照建材打假的要求对在建工程建筑原材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5、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落实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推进工程样板引路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 2021年12月 |
6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现场 | 5% | 1.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情况。 2.项目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项目危大工程管控工作落实情况。 4.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机司机、电梯司机)、司索、指挥、设备安拆工、架子工、建筑电工、建筑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教育交底情况。 6.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卸料平台、“四口五临边”等分部分项工程、设施、部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安全及气瓶(主要是氧气、乙炔、煤气瓶等)使用安全情况。 8.项目文明施工、围挡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 9.其他安全管理内容。 |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 | 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单位 | 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
7 |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现场 | 33.3% | 1.有无工商营业执照、住建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质监部门的充装许可证; 2.从业人员是否达到100%持证上岗,有无培训; 3.生产安全制度、消防防火制度、应急预案及演练是否完善; 4.防雷、防静电、储罐、计量仪器、烃泵装卸设备等是否检测合格; 5.燃气运输车辆是否100%持有区交通局核发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大亚湾区燃气企业 | 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