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内部随机抽查计划
2021年度部门内部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抽查比例 及频次 | 抽查 | 对应的抽查事项 清单 |
1 | 对临时占用林地从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按照批复的范围和面积使用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11月 | 对临时占用林地从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2 | 对占用征收林地从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按照批复的范围和面积使用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11月 | 对占用征收林地从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3 | 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建设使用林地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按照批复的范围和面积使用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11月 | 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建设使用林地监督检查 |
4 | 林木采伐许可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按照采伐限额及批准的范围面积采伐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11月 | 林木采伐许可监督检查 |
5 | 对从事木材和苗木调运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按照要求调运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11月 | 对从事木材和苗木调运活动的监督检查 |
6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许可证及其经营范围、档案、质量、标签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现场网络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不少于两次 | 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7 | 古树名木监督检查 | 古树名木名录库内的古树名木 | 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一般事项检查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 | 全年抽查5%,每个季度随机抽查不少于1次(5棵古树名木) | 每季度进行 | 古树名木监督检查 |
8 | 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人工繁育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7月 | 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监督检查 |
9 | 运输、邮寄、携带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出县境或省境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人工繁育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7月 | 运输、邮寄、携带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出县境或省境监督检查 |
10 |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符合要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7月 |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监督检查 |
11 |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符合要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7月 |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监督检查 |
12 | 跨省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符合要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9月 | 跨省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监督检查 |
13 | 对驯养繁殖国家、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符合要求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9月 | 对驯养繁殖国家、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监督检查 |
14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批后管理工作 | 青岛市城区范围内办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的行政许可相对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迁移、砍伐树木的行为。2.是否存在经批准后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行为。3.是否存在经批准后未按批准规定时间完成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恢复或恢复质量差、标准低的行为。4.是否存在经批准后未按批准树种、数量、规格等明细进行树木迁移、砍伐的行为。5.是否存在经批准后未按批准对迁移树木进行砍伐的行为。6.是否存在经批准后未按要求在现场设立告示牌及告示牌上内容为按要求设置的行为。7.是否存在经批准后未按要求保证树木成活的行为。8.是否在经批准后实施占用城市绿地或树木砍伐迁移工作时未进行围挡的行为。(行道树除外) | 一般检查事项 | 1.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2.督导抽查:按照不小于总办理量20%的数量,对批准后的事项批后情况进行抽查。 | 全年抽查比例 20%,每年抽查一次 | 10月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批后管理工作 |
15 | 林业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 一般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 | 是否按照要求调运和引进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5%,每年抽查一次 | 3至5月 | 林业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