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子牙读后感1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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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子牙读后感100字6篇

姜子牙读后感100字篇1

?朝花夕拾》中,鲁迅说他最喜欢看五猖会了,不让他去,可怎么行呢?

虽然说五猖会都是游手好闲的人去凑热闹的,但鲁迅却盼望着能去看,赛会上的各种活动,都使鲁迅感到有趣。但五猖会在东关,在离鲁迅家很远的地方,所以要提前准备。一大清早鲁迅家的工人就开始搬东西了,鲁迅也兴高采烈的催促着他们快搬。忽然父亲把他叫过去,教他读《鉴略》,让他把《鉴略》背下来,背不出就不许去看会。鲁迅当时只有七岁,这对他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挑战啊!但为了去看五猖会,鲁迅还是背熟了,他背给父亲听,父亲高兴地笑了。一个七岁的孩子把《鉴略》背下来,却不懂得什么意思,那么背了又有什么用?当时鲁迅的父亲说《鉴略》有用,概括了从古到今,可他却没有想到鲁迅这个年龄什么也不懂,就算背了也不理解啊!难道一切都是白背了吗?这值得鲁迅的父亲好好反思一下,也值得某些父母好好反思一下。

姜子牙读后感100字篇2

我一向对名著不感兴趣,一般只看一半,但《城南旧事》却不同,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京,在动人的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令我思绪起伏。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 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 — 英子。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总是任由人们进出。所以她和秀贞结下了友情,每天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秀贞,草堆里的小偷,奶妈,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当时她才小学毕业。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草堆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的德先叔,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那样的安静祥和,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姜子牙读后感100字篇3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从赏析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后,心中五味杂陈,油然而深出一股敬仰之情。

当我翻动书籍时,当我一次次“目睹”外祖父对阿廖沙的残暴,专横。我便把心提到了嗓子眼。旷世对比,我和阿廖沙童年。

想想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再看看那整天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仇恨的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就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天壤之别,芸芸众生,其是这般。

幸而,阿廖沙拥有一个爱他的外祖母,乐观纯朴的小伙伴—小茨冈。让他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

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当我回想起外祖父的'残暴的时候,当我又转念想起慈祥善良的外祖母时,我想起那鸟嘴鼻子,金红色胡子,黑色长衣,一对碧绿双眼的外祖父挥舞着长树条子从空中甩下,抽打着阿廖沙,那狰狞的双眼,鹰爪似的指甲,无一不透露他的凶残。少时的阿廖沙只能蜷缩一团,无助地呻吟。外祖母在旁也无济可施,那一声声斥力地哭叫响遍云霄……

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一位伟人也便冉冉上升。也许,也正是家庭的混乱,迫使他过早地走向社会,走向独立。

如海明威所说:“只有阳光而无阴影,只有欢乐而无痛苦,那就不是人生。以最幸福的人的生活为例,它是一团纠缠在一起的麻线”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不用叹息,惊羡他人。因为不经历风雨,何以见彩虹。

姜子牙读后感100字篇4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当时社会冷酷,人情的冷暖和事态的炎凉。因为孔乙己是社会底层的人物,所以他注定被人瞧不起。一个善良的人没有得到好报就死了,而丁举人一样的人物却活得好好的,我真替孔乙己抱不平。

同时,我也体会到了在当时那个社会有钱人和没钱人的差别,有钱人可以一手遮天,欺压百姓;而没钱人却只能受苦受难,被人欺压。现在我才真正知道,我的生活环境与孔乙己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姜子牙读后感100字篇5

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说过:“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着,尽管爱我们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父亲很英俊,母亲楚楚动人。仿佛上一秒他们还在这里。从哈利记事起,“父母”这个词便从未显出它应有的分量。母亲悲愤的呐喊与啜泣声结成闪电状的疤痕烙在哈利额前。人总是有一种惯性,即把自己最初的想法当作指令来执行,这是我们的本能。当死亡扼住哈利时,他的母亲只是单纯地希望哈利能够活下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也许就是这种原始的本能。它没有修饰的陈词,只因为他的血液里流淌着你,流淌着信仰,流淌着最真挚的情感。遗落之爱,不会被时间风化成为干枯的标本,而是会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上被找回,还原成它最初的样子,然后以一种更长久的方式存在,终其一生。

这让我想起了《自然传奇》的一个片段:在非洲大草原上,一对羚羊母子不小心进入了一只猎豹的领地,母羚羊为了保护小羚羊,不惜自己引开猎豹,让小羚羊逃生。最后,母羚羊成功地引开了猎豹,可自己却丧生在猎豹的利爪下。母羚羊完全可以放弃与那只小羚羊的一切自行离开,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挡在了小羚羊的面前,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但也从此空缺了小羚羊的成长,值得吗?值得。爱的印迹从不会被磨灭,感情,是超越物质的,它是文明的最高产物,是光明,是命运。

因为有了爱,赫敏才会消除她父母脑海中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和哈利一起四处逃亡,寻找魂器,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爱——友谊;因为有了爱,金妮才会进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室,帮助哈利窃取格兰芬多的宝剑,这,就是恋人之间的爱——爱情……

青春期的我们很叛逆,把这些爱视为理所当然,让那些温存,在自己的日子里默默过期。在某一时刻,我们总是将自己与这种爱隔离开来,倔强地树立起自我的屏障,天真地以为长大了,自以为执拗得很文艺,但爱总是在原地守候,就像满身铁锈的单车,赤裸地站在风中。我们可能会在回眸之瞬读懂,也可能要用上一辈子。

姜子牙读后感100字篇6

孔乙己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人士大夫一样“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作的恶习。又是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情,最后落到了被打折了腿的惨境。也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可以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心灵和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他虽然封建意识落后,但是他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中,他的精神上的痛苦远远超过了肉体上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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