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舅舅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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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加强大家对名著所写的理解,通过读后感我们会对自己的所读的名著会有更加深刻的认知,本站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丑舅舅读后感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丑舅舅读后感5篇

丑舅舅读后感篇1

?淘气包马小跳(丁克舅舅)》这本书讲述了马小跳爸爸妈妈出差了,丁克舅舅来照顾马小跳的有趣事情。

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丁克舅舅打扮非常酷,也非常滑稽:头发五颜六色,而且还是立起来的;裤子四周都破了很多三角形的洞,非常奇特(这种裤子其实叫空调裤)。丁克舅舅是“新新人类”,也就是很有特点的人类。他还是“飘一代”,总是四海为家,一会儿去那儿住,一会儿又去那儿住。丁克舅舅也和马天笑先生一样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大人,一直不想长大,永远当小孩子。丁克舅舅现在都30岁了,但还没有结婚。丁克舅舅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缺陷美”,喜欢长得与众不同的人。

有一次开家长会,丁克舅舅冒充马小跳的家长去开会,开会前,马小跳要求丁克舅舅开会时要面带笑容。哦,忘了说了,丁克舅舅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爱笑,一笑起来就怪模怪样的。开完家长会后,马小跳的班主任秦老师把丁克舅舅留下来单独谈马小跳的事,丁克舅舅一直面带他那怪模怪样的笑容,秦老师看了,都被这“怪模怪样”的笑吓跑了!真是太好玩了!

丁克舅舅本来就是一个疯狂的人,喜欢看卡通书和卡通电视节目。他在和“缺陷美”恋爱的过程中变得更加疯狂了,带着“缺陷美”和马小跳捉鱼、爬山、游山玩水。“缺陷美”在马小跳的积极鼓动下,还有可能成为马小跳未来的舅妈。

丑舅舅读后感篇2

“伟大人物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坚强的意志”,《简·爱》这篇文章就告诉了我。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简·爱》这本书,讲述了简爱从小到大的生活经历。因为她从小父母双亡,被寄养在姨妈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承受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之后,她万般无奈只得去到慈善学校。在那里,她和同学们每一天只能吃一些烧焦的粥,偶尔能吃到一点奶酪。简爱在那里生活了整整八年。之后为了生计她做过当家庭教师,她的正直高尚的品格和纯洁的心灵得到了主人罗切斯特的赏识,并且慢慢地深爱上了她。她也喜欢上了罗切斯特。但命运再次戏弄了她,原先罗切斯特已经有个发疯的妻子!简爱所以受到巨大的打击,默默地离开了悲痛之地。钱很快就花光了,就在山穷水尽之时,一个牧师救了她,她不仅仅从牧师那里得到一份工作,并且她还得到了她叔叔的一笔庞大遗产。最终她与罗切斯特历经磨难之后也终成眷属。

造化弄人。简爱从小到大,几经波折,最终获得了幸福。虽然她受到了如此多的折磨,但她从不放弃,默默忍受,生活终将她磨砺成了一个有着坚强意志的人。这使她在今后的生活中拥有了顽强的生命力,不会轻易的被社会淘汰。这就是我们应当学习的品质。如果我们在做任何一件事时,缺乏自信,遇难而退,结果就将是一事无成。我也一样,以前我学了许多兴趣班,但始终没有取得好的成绩,为什么呢?因为我的意志不够坚定,总是会受到其它东西的影响,经常学到了一半又去学其它的课程。可是,此刻我懂得了坚持的重要,再也不会被困难所吓倒,并在电脑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从前有个年轻人去微软公司应聘,而该公司并没有刊登过招聘广告。见总经理疑惑不解,年轻人用不太娴熟的英语解释说自我是碰巧走过那里,就贸然进来了。总经理感觉很新鲜,破例让他一试。面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年轻人表现糟糕。他解释是事先没有准备,总经理便随口应道:“等你准备好了再来试吧。”一周后,他再次走进微软公司的大门,这次他依然没有成功。但比起第一次,他的表现要好得多。而总经理给他的回答仍然和上次一样:“等你准备好了再来试。”就这样,这个青年先后5次踏进微软公司的大门,最终被公司录用,成为公司的重点培养对象。年轻人意志坚定,始终不放弃,最终就获得了成功。微软公司录用这个年轻人不仅仅看中年轻人在专业技术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他锲而不舍的精神和顽强的意志。

我有这么一本好书做我的良师益友,相信我以后的日子会过得更加充实。我会永远记住这个拥有坚强的意志与宽容心的人物——简爱。

丑舅舅读后感篇3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而简爱就是独立人格的代表。

简爱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我爱的信念,平等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已久的唾手可得的感情。简爱的一生,虽然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她充满智慧和爱心,让自我的生命流光溢彩。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这本书最动人之处就是对感情的描述。罗切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异常是像此刻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的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的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躁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地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不仅仅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这本书的人。书中还有一个充满爱的小天使——海伦。她完全放弃现时,到达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想象的忍耐精神。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却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简爱作为独立女性的代表,我期望自我也能够像她一样,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完美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性格生活。读完这本书,心里很安静,明白了自我应当努力的方向。

丑舅舅读后感篇4

早就听说过马小跳的大名,一直无缘相见,今天终于和他见面了——我得到了盼望已久的马小跳系列之《丁克舅舅》。

拿到书以后,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一口气读完了,还不过瘾,又看了一遍。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马小跳的舅舅丁克是一个新新人类,他与众不同。他把头发染来染去,头上常常是五彩缤纷;他甚至在咖啡馆里办公;还是一位资深的暴走族成员,过着时尚的生活。原来,我一直不知道什么是新新人类,这下可明白了。虽然我不是特别喜欢新新人类,但我挺赞赏他们个性的生活方式以及自信的生活态度。

合上书后,我还意犹未尽。杨红樱阿姨简直把马小跳写活了,那生动、风趣的语言,幽默、精彩的情节,特别的搞笑,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所以才会这么吸引我。杨红樱阿姨一定是怀着一颗童心在写文章,我期待更多的淘气包马小跳的故事问世。

最近,我看了一本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叫《丁克舅舅》的书。作者杨红樱。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了新新人类的丁克,丁克舅舅与众不同:他的头发今天可以染成那样 ,明天可以染成这样;他属于四海为家的飘一代,手里经常只拿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一张信用卡、一张网卡;他上班的地方也与别人不同,在咖啡馆里上班…… ……

丁克舅舅是新新人类他经常去另类的餐馆吃饭。还喜欢玩儿蹦极,看动画片、漫画书。喜欢去泡吧、书吧、球吧、水吧、陶吧、布吧…… ……

可是丁克舅舅都三十岁了还没有结婚,马小跳就决定:给自己找一个舅妈。马小跳先找了教他美术的林老师,结果白费一场,因为丁克舅舅要的是有缺陷美的人。马小跳想到了大嘴miss张,于是又费劲心思,终于让他俩见了面。就想马小跳预想的那样,他俩真的好了起来…… ……

我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丁克舅舅太好了,因为他有一个很好玩的马小跳, 又当上了新新人类,他真好呀!!

啊,《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这本精彩得书终于被我给看完了。

我觉得里面写得最精彩的两个人是马小跳和丁克舅舅,因为丁克舅舅是马小跳的冒充家长,有什么事都要带马小跳去,所以他们俩是写的最精彩的。

现在,我先介绍丁克舅舅吧!即酷又滑稽的人,他做事都很细心,不会丢三落四,可他有一方面与众不同,是他爱的缺陷美。

马小跳他天真、可爱又活泼。他喜欢上美术课,因为他觉得林老师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老师,他上语文课的时候心不在焉,而他上美术课是非常细心。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追求的不是完美,而是,要看自己有没有细心。

今天,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丁克舅舅》,觉得很有趣。

马小跳有个像谜一样的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爱穿有洞洞的空调裤。每天带着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爱蹦极的游戏……可别小瞧了丁克舅舅——他在上海读的大学,还是研究生呢。专业很时髦,是能挣很多钱的电子工程。平时漫不经心的他,有些事却特别较真,和朋友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他还是个真正的环保主义者,去大山的徒步旅行中,一路捡着别人乱抛的塑料袋和矿泉水瓶。

不光是马小跳喜欢丁克舅舅,连唐飞、毛超,张达还有我也喜欢这位够前卫的舅舅。他外表时尚超酷,内心却善良执着。他在我心里是个值得尊敬的人。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丁克舅舅》这本书,我觉得最有趣的人是,miss张。她最有趣了,她的嘴特别大。在丁克舅舅家吃饭的时候,一张大饼能塞到她的大嘴里。等到她走的时候,丁克舅舅问马小跳的外公怎么样的时候,外公竟然说,她最好做个美容手术,把眼睛做大一些,把嘴巴缝小一点。

丁克舅舅是一个喜欢缺陷美的男人。什么是缺陷美呢?举个例子,就是别人喜欢大眼睛,他偏偏喜欢小眼睛。人家喜欢小嘴巴,可他偏偏喜欢大嘴巴。这就是缺陷美的意思。

丁克舅舅还是卡通家族之一、环保主义者、在山壁上攀爬比赛中被人们称为“蜘蛛人”,是软件工程师,高级白领。而且还是“暴走族”成员之一。他还是马小跳的冒充家长,我认为他很合格的。

我很喜欢这样的舅舅!我喜欢好玩的舅舅!每次出去吃饭带上我,每次带我去郊游,介绍他的软件工程……

“呼——”终于把《淘气包马小跳:丁克舅舅》读完了,这本书很好看,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马小跳有一个像谜一样的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他四海为家,飘来飘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有洞洞的空调裤,每天带着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玩蹦极游戏······平时漫不经心、三心二意的他,有些事却做得特别较真,他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公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他还是一个环保主义者,在一次去大山徒步旅行中,马小跳亲眼看见他一路捡塑料袋和矿泉水瓶,这让马小跳崇拜不已。

我很崇拜马小跳的舅舅,因为他遵守交通规则,犯了错误敢承认,是一个负责的舅舅,他还是个环保主义者,看见有垃圾主动捡起来,所以我很敬佩马小跳的舅舅。如果全世界都是像马小跳的舅舅那样是环保主义者,那世界就会更加明亮!

今天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淘气包马小跳——丁克舅舅》,这本书说的就是马小跳的舅舅丁克的故事:

丁克舅舅的大学学的专业是很时髦,挣钱很多的电子工程,毕业以后,去了深圳后来又去了上海、北京等很多城市,丁克舅舅是那种典型的以四海为家的飘一代,现在丁克舅舅终于飘回来了,他的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穿着大脚裤,衣服上有很多金属拉链和金属片,他的两条腿很长,他是新新人类!

丁克在咖啡馆里工作,他的午饭是一块三明治,他喝的水必须是不加糖的酸柠檬水,喝的咖啡必须是不加糖的苦咖啡,他的同事叫他丁大侠,马小跳很害怕跟“新新人类”在一块会变成“新新男孩”,呵呵!

我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丁克舅舅为什么是“新新人类”呢?“新新人类”的话语、形象怎么那么好玩呢?举个例子说,咱们说的“东西”在他们新新人类的语言中就是“东东”,他们还是“暴走族”,我长大以后也要当“暴走族”,想知道什么是“暴走族”吗?你们也快点读读这本书吧,我有全套的马小跳系列丛书,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这套书,我会用书中的那句口号回答你: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活泼、快乐、敢说敢做的马小跳。我也要向马小跳一样把身边的烦恼丢掉,做一个快乐的人!

在一个阳光充沛的早晨,我一口气读完了《丁克舅舅》。马小跳有一个舅舅叫丁克,在马小跳很小的时候,舅舅去上海读大学,读完大学之后又读研究生,现在的工作是电子工程,这种工作即时髦又赚钱,并且还是个软件工程师——高级白领。他是那种典型的以四海为家的飘一代。现在丁克舅舅又飘回来了。

记得有一次丁克舅舅带着马小跳和mis张一起去探险,丁克舅舅开着车,在凌晨的高速公路上一路狂奔。到了盘龙山,盘龙山山高水深,这里风景美如画。他们越过山涧飞快地追上了红帽子领队,又从山涧荡到那边,一道道几丈宽的山涧,真要绕的话,需要一段很长很长的路程。但丁克舅舅像荡秋千一样过去了,他又回来把安全带缠到马小跳身上,丁克舅舅千嘱咐万嘱咐的说:“你不要往下看,就像坐飞机一样很快就飞过去了。”马小跳过的时候偏要往下看,下面是白浪翻滚的激流,真是好险呀!

马小跳虽然调皮,爱捣蛋,但是也有善良、诚实、美好的心灵,马小跳的顽皮让众人抛之脑后,但他的诚实善良,却永驻心间。

在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有阳光姐姐日记派,马小跳玩数学,丁克舅舅……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丁克舅舅。

我感觉,丁克舅舅是一个很严肃、很勇敢、有童心、很特别的男人。

说丁克舅舅很严肃,是因为丁克舅舅不爱说话,不爱笑,说他很勇敢,是因为他敢玩蹦极,说他有童心,是因为他还看蜡笔小新之类的动画片,很特别,是因为他都三十多了,还不结婚。

我感觉,马小跳、唐飞、毛超、张达都是好奇心很强,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儿童。

还有马小跳非常天真,是真正的儿童,因为丁克舅舅30岁还没结婚,马小跳先找到了全世界最好看的老师——林老师,丁克舅舅不喜欢林老师,喜欢有缺陷美的人,马小跳想起了 miss张, miss张是个大嘴美人,一口就能吃一个韩国牛肉块儿。

同学们,有时间也借一本看看吧!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丁克舅舅》这本手术展现了丁克舅舅有时候特别较真,有时却漫不经心。

马小跳有个舅舅叫丁克,马小跳记得在他小的时候舅舅去上海读大学了。读了大学有读了研究生,研究生是在北京读的,专业是现在很时髦、挣钱也很多的电子工程。毕业后去了深圳,后来又去了上海,后来又去了北京,丁克舅舅是那种典型的以四海为家的“飘一代”。

马小跳发现他喜欢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又洞洞的空调裤,每天提着电脑去咖啡馆上班,丁克舅舅爱看动画片,爱玩、蹦极等等,平时漫不经心的他,有些事情却特别较真,和朋友一起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要赔偿,让喜欢他的马小跳对他又增添了几分崇敬之情。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丁克舅舅这样的人,也体现了我们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事业、生活理念和生活追求,同时也具备了做人的道德品质。

丑舅舅读后感篇5

世界名著到底是不一样于一般的作品,读得时候能完全的融入到故事的情景中去,虽然他的语言情节,甚至结局都很平淡,故事也逃不出世俗的套路,以读者期盼的方式发展。

?简爱》让我阅读越喜欢,它不催我一滴眼泪,或一丝个性的感动。但那种心里淡淡的愉悦灌入我的身体。像早起喝了一杯纯牛奶,很淡但牛香味久久不散。

我读过许多关于感情的诗和小说,大多心灵震颤,感动得一塌糊涂,也很向往那样深刻的感情,那样浓烈的感觉。以前有过,于是越细读简爱的心理描述,越能体味她对恋人的深情。她的一切心理,脆弱,伤感,多疑,幻想,甚至过于敏感的患得患失。我都能理解,并深刻的感叹作者的描述是多么形象逼真啊。

我一向很佩服明晓溪的《泡沫之夏》描述的唯美入微,《红楼梦》里黛玉的心思细腻感人,此刻感觉到简爱的丝毫不比她们逊色,甚至更贴切,更贴合一个普通女孩坠入爱河时的表现,至少是与我相贴合。

回想起来,我真和她读过的那一段时间很像,每一天想的都是那么复杂的东西。呵,多伤神啊,可却从没有停止想过。生命的平淡却所以消失,代之以丰富的东西。很少有人能在心中划下印痕。简爱太冷淡,生活也很灰暗,罗彻斯特便是上帝带给她去改变生命的人。而简爱也在他心中激起永远无法平息的涟漪。我想他们对于彼此而言都太特殊了,以至于一辈子都没办法忘掉或不爱,如果失去了彼此,那该是怎样的荒芜啊。

好在他们有相对愉快的结局,只要两情相悦,还是能够在一齐的,可总感觉作者结局火灾部分的安排有些……,虽然有她的道理。

如果他们没有在一齐会怎样呢?这是不可能的,按照小说的铺垫。现实中就不一样了,就是心灵相通也未必。人的追求多了,欲望也一样。难免最终各奔东西。

简爱是个个性的人,她不求什么,也不被现实的枷锁所累,无欲则刚,她能够一心持续特立独行的她。或许这正是我该学习的,想太多,难免会陷入牢笼之中。倒不如简单淡薄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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