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责任书集锦8篇 "食安聚焦:责任书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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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每个人都应承担的责任,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提高消费者的食品选择能力,本文集锦整理了一系列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责任书。这些责任书既是企业对消费者诚信经营的承诺,也是消费者监督企业的有力工具。让我们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的食品环境。

食品安全的责任书集锦8篇

第1篇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村民的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村委与小卖部经营方特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遵守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二、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村民的.监督。

三、小卖部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四、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商品进入小卖部。健全进货台帐并如实登记。

五、不卖变质、过期产品,小卖部经营者必须定期全面检查。

六、认真做好小卖部营业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七、随时接受村委及上级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对各级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村委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直至解除合同吊销营业执照。

八、小卖部经营者自觉执行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如发生村民食物中毒事件应负经济、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的责任书集锦8篇

第2篇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是使儿童、青少年获得健全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镇关于学校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确保学校平安,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现与各班签订本责任书。

班主任要有计划地定期检查本班所有教室及学生用厕所,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回报。

1、班主任要妥当安排好学生上学上班及放学下课时间的.学生进出活动,防止挤压、挤伤事故的发生。

2、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做好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工作。

3、班主任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活动。

1、班主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定期进行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做到“日日防火,夜夜平安”。

2、班主任要及时消除责任区内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加强管理,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立即组织师生扑救,及时向向校长报告。

3、班主任要加强安全消防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掌握自救与逃生知识。

(四)高度重视校外集体活动和校内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工作。

1、加强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自救和救护工作。

2、加强对学生防盗防骗知识的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3、重视汛期安全工作,严防汛期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

4、认真做好寒暑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

1、配合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不出问题。

4、各班主任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切实抓好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为创建平安校园而努力工作。

第3篇

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打好食品质量安全攻坚战,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基层,及时将有关企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现将有关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1、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组建乡(镇)、村、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并颁发聘书,搞好培训,落实任务。

3、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和建立食品安全乡(镇)实施方案,全面付诸实施。

4、加大普查力度,对监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做到一家不漏,按要求严格纳入监管范围。

5、协助县质监局,根据企业的质量安全分级状况,实施不同的的监管方式和巡查次数。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制度是否有效运行,使用添加剂是否贴合有关规定,是否有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和非食用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是否实施了定期检验,不合格产品是否得到了有效处理等。对出现过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6、督促企业签定《公开承诺书》和《质量安全职责书》,并监督其自觉履行。

7、及时上报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不全的企业名单至县质监局和政府有关部门。

8、日常监管工作做到"三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并及时做好各有关企业生产状况的月报、季报、年报。

9、配合县质监局,加强对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协管员素质,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

为明确市场食品安全职责,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促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

1、证照齐全,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不经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交易的下列食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3、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归档,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可能危及安全的应立即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自觉接受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日常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所售食品的相关票证和购销台帐。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食品经营户各留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5篇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总务主任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第6篇

第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颁发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

第二,严格按程序和卫生要求把好食品的进出关,杜绝过期、变质、有毒、“三无”产品进入食堂和商店,不向学生出售过夜的熟食品、凉拌菜、未熟食品、“三无”产品、腐败变质食品。

第三,加强卫生检查、清扫工作。坚持做到每天冲洗、消毒食品容器和餐饮、加工用具,用后按要求收藏、保洁。坚持做到每天打扫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保证食堂和商店无垃圾、无赃物、无污水、无污垢,不乱堆乱放,不混放生熟食品,不混放非同类食品。

第四,认真做好防蝇、防尘、防鼠、防霉变等四防工作,及时排放污水和清除、处理好杂物,严防细菌感染,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第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卫生行为规范管理,坚持以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态从事食品加工、销售工作,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从严要求工作人员参加学校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和考试。

第六,加强安全保卫,实行封闭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禁止非食品从业人员随意进出工作间,从严把守好食堂和商店的'门锁,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第七、食品储存处要通风、干燥、采光良好。饭菜留样设备齐全,相关制度健全。

对上述要求及相关未尽事宜,从业人员如未能很好的履行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导致安全事故的,将取消相关从业人员当年评优选好的资格,直至接受罚款、行政处分或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安全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7篇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四、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五、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

六、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第8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规范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稳定价格意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对食品卫生工作和价格稳定重视不够,出现较大问题的部门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甲方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学校食品的卫生安全、价格稳定工作落实情况及今后的工作安排。

2、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安徽大学学生餐饮服务规范》,《学生基本大伙价格体系监管细则》对安徽大学所有学生食堂(含江淮学院)进行食品卫生安全、价格稳定的检查、监督。

3、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责成整改,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

1、制定本部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在学校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

2 、大伙价格严格按照《学生基本大伙价格体系监管细则》中的标准执行。

3、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市防疫站核发的《健康证》。

4、工作时间从业人员要穿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带工作帽、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要有清毒、照明、通风、防腐、防“四害”、消防、污水排放等设施并投入使用,特别是餐具消毒、保洁。严禁把有毒物带入中心,要有专用容器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并每天清运到指定垃圾站。

5、采购原料和食品必须符合“优质价廉”、营养卫生的原则,肉禽、蛋、米、面、油等要到合法的供应商定点采购,并须索取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做好验收记录工作。

6、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贮存、包装、销售等过程中,要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分开贮存,防止交叉感染。

7、所有学生食堂不得销售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

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价格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价格稳定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对食品卫生、价格稳定工作要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力度,加强治理,不能一味地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要从“讲政治、促稳定、保健康”的高度切实抓好卫生安全工作。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责任事故要坚决予以处理,不姑息迁就,不隐瞒实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出现事故的经营单位及责任人视情节进行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备案、经营单位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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