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牌简报4篇 野生生物珍爱:守护自然的使命

来源:个人简历站 2.01W

本文将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牌简报”为主题,介绍近期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消息和举措。通过宣传牌的形式,我们致力于向公众普及野生动物的珍贵性和生态价值,呼吁人们加入保护行动,共同营造和谐的自然环境。让我们共同关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守护生物多样性,呵护地球家园。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牌简报4篇 野生生物珍爱:守护自然的使命

第1篇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8.5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牌简报4篇 野生生物珍爱:守护自然的使命 第2张

第2篇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第3篇

近年来,金华市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越来越强,在过去一年里,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成功创建了国家森林城市,救助非法猎捕、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750多只(条)。今年,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始实施,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启新纪元,野生动物将得到更严格的保护。

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管理站呼吁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参与并关注对野生动物、植物的救助和保护。

我市陆生野生动物有4大类31目89科共404种,鸟类在陆生野生动物中,数量最多,占69.55%,种类丰富。其中,绯鼠耳蝠,红喉姬鹟,靴隼雕这三种金华独有;绿喉潜鸟、红头潜鸭、草原雕、白枕鹤、黑喉噪鹛、鳞头树莺、矛斑蝗莺、义乌小鲵、平胸龟、白头蝰这10种动物,我市是主要分布区。

近年来,我市鸟类种群不仅数量逐步壮大,种类也有所增加。麻雀、鸦雀、绣眼、白腰文鸟数量明显增加,越来越常见,以前从未见过的噪鹃、短耳鸮也在金华地区发现。

但是,位于食物链顶层的大型兽类以及两栖爬行类数量明显下降。上世纪50年代在北山和南山相继发现过华南虎和云豹等,现在难觅踪迹。以前常见的活鼠蛇和灰鼠蛇现存数量较少,蛙类数量也没有得到有效恢复。

我市野生植物资源也相当丰富,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2种,分别是银杏和南方红豆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有17种,比如香果树、鹅掌楸、金钱松、浙江楠等。

我市20xx年启动的全国重点野生植物普查工作中,在磐安发现了4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天台鹅耳枥。该树种极为罕见,目前有记载的野生母树数量全世界不到30株。此次发现的4株,使磐安成为天台鹅耳枥在国内的第二处自然分布地。另外在磐安发现了阔叶猕猴桃,这是在浙江省境内首次发现该物种。

为保护好金华的野生动植物,过去一年,市林业局先后开展了各类宣传和检查整治行动。

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中,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15种400多只(条);开展非法狩猎检查85次,出动人员307人次,收缴鸟网47张,没收野猪夹753个、电猫4个,立案调查31人,其中刑事处理23人。

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检查行动暨“清网行动”中,清除鸟网95张,收缴野猪夹、电猫等非法猎捕工具910个,行政处罚29人,刑事处罚5人,救助野生动物17种350余只(条)。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排查整治行动中,关停或搬迁养殖企业36家,完成整改22家,还举办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培训班补齐疫病防控和养殖场管理短板。此外,我市还建立全省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专职机构,依托金华动物园建立完善的野生动物救护体系。

第4篇

20xx年年,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在省林业厅的直接指导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科主要做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

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进展快、质量好,多次受到省厅的表扬。至今年2月底,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比省厅的要求提前一个月时间。为检验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3月29日,以省森防总站陈良昌站长、王明旭总工程师为首的专家和以市科技局、市林业局部分领导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进行了验收。专家组通过听普查工作总结、阅读普查技术报告、察看标本等形式,认真地对我市的普查工作进行验收。专家组通过闭门讨论,认为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成果资料齐全、数据可靠、结论准确,达到了省内领先水平。我市是第一个通过省级验收和成果鉴定的单位,也是全省第一个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单位。

二、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梅花鹿处置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梅花鹿处置的文件精神,市政府成立了梅花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梅花鹿的处置,具体工作由我科负责。经过去年下半年起早摸黑、废寝忘食的工作,全市共处置梅花鹿200多头,仍有200多头没有处置完。为尽快解决梅花鹿养殖户上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在周吉平副市长直接领导下,我们自今年1月份就开始行动,经常找新宁畜牧局和新宁鹿业公司,请他们想方设法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安排收购计划,落实具体收购任务。我们负责落实好各县(市、区)梅花鹿的存栏数,同时要求各县(市、区)逐乡逐村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每位养殖户的存栏数和欲处置的数目。另外,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在梅花鹿处置过程中,我们经常中午没休息,工作到深夜,“五一”节也没有休息。经过我们夜以继日的工作,终于在5月底把全市梅花鹿(市强民公司、湘潭三利公司购进的梅花鹿)基本上处置完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努力,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

三、抓虫情测报和防治工作,健全我市测报体系

根据以往虫情测报工作中原始数据不准、测报人员责任心不强、上报数据不规范的情况,市局特别规定用统一的调查表格来规范测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调整以往的测报点,并把各乡镇场的专职测报员和所辖测报点的有关情况上报市局备案,各乡镇场上报的原始数据必须存档以备检查。

针对去冬今春冰雪较多,不利于松毛虫越冬代存活和越冬代松毛虫发生机率比往年大大减少的情况,市局在3月底至4月初分别到隆回、洞口、邵东、邵阳等县进行实地调查越冬代松毛虫发生情况。根据调查显示,今年我市第一代马尾松毛虫发生面积在40万亩左右,主要发生地在隆回、绥宁、洞口、邵东、邵阳等县。针对虫情发生情况,各县(市、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精心设计马尾松毛虫防治方案,做好马尾松毛虫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向各县(市、区)政府以书面形式汇报虫情发生情况,向有关乡镇下达防治通知书。洞口县利用赤眼蜂防治松毛虫2万亩,隆回县今年7月份准备在北面6个乡镇和北山乡共7个乡镇飞防,飞防面积近40万亩,其中有效面积为18万亩。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待天气转好后,租用2架运五飞机,争取在7月15日前完成飞防任务。

四、狠抓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预防工作

近几年,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破坏了森林资源,影响了生态环境,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也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当前我省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现状,为保护我市的生态安全,我市统一部署,加强监测和预防工作,严防死守,坚决防止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有害生物的入侵,具体抓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对有害生物的鉴别能力,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力度。针对红火蚁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在我省发生现状,我市紧急行动起来,对全市的草坪和公路、河岸两旁空地进行一次排查,并向各县(市、区)下发了红火蚁、一枝黄花的有关照片和资料,要求他们加强学习,掌握其特征,提高对外来有害生物的识别能力。5月份,市局专门组织有关县(市、区)森保站长到湘潭市实地察看一枝黄花的危害情况,学习湘潭市在防治外来有害生物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对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识别和防治能力。

2、抓植物检疫,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传入。针对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严峻形势,我市紧急行动起来,从严把关,加大对松木制品及半成品的检疫力度,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市。同时,对从外地调运的草皮和花木也加大检疫力度,严防红火蚁通过草皮和花木进入我市。

五、做好宣传,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

为宣传、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和《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我们充分利用“爱鸟周”活动加大对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从4月1日至7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深入到全市200多个乡镇和100多个集贸市场进行宣传。全市共请秧歌队200多人,敲锣打鼓在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在两旁观看的群众络绎不绝。邵阳电视台、邵阳日报、邵阳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相继进行采访报道。通过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对爱护鸟类资源,保护野生动物有了更深的认识,让大家明白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家园。

1、继续抓好松毛虫、萧氏松茎象的监测工作和松毛虫的防治指导工作。

2、继续做好枯死松木调查监测工作,及有关检疫对象的普查工作。

3、对各县(市、区)的监测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并适时对测报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对森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5、对全市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和全市野生动植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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