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生产协议书7篇 高效委托生产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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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为您介绍“委托生产协议书”,这是一种常见的合同文件,在商业交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委托生产协议书是当一方(委托方)将生产任务委托给另一方(受托方)时所需的法律文件。通过详细规定任务、权责和支付等条款,委托生产协议书有助于确保合作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进而促进商业合作的顺利进行。

委托生产协议书7篇 高效委托生产合约

第1篇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字号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设计方案。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iso9000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或减少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经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天应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如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按甲方定金十倍数额赔偿甲方。

4、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10%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赤峰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生产协议书7篇 高效委托生产合约 第2张

第2篇

营业执照编号 营业执照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gmp证书编号 gmp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保健食品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委托生产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有效期 年。除遵照协议条款或双方一致协定提前终止合作外,有效期应至 年 月 日。

1.甲方应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合法的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或包括支付委托乙方代购料款项),以确保乙方可生产出委托生产订单上规定的订量。

2.甲方提供委托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须在乙方投产前_ 个工作日内到位,迟到一天则拖延生产发货一天。

1.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委托生产目的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应属甲方所有。

2.乙方应每月定期提供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储存总量的报告,包括生产过程中在制品和再制品的数量,以方便甲方的财务统计。

3.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来确定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1.乙方应提供所有用于委托生产的厂房设施和生产设备。

2.乙方应提供所有用于委托生产的公用设施,包括工艺用水、蒸汽、压缩空气和冷却水等。

3.乙方应提供所有委托生产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检验的仪器。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规程组织生产,并按照甲方提供的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进行生产过程控制和成品的审核放行。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必要时作出技术支持。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乙方进行委托生产品种的试产、工艺验证,并协助制定适宜乙方使用的岗位操作sop,以确保续后顺利生产。

3.甲方可派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在委托生产期间进驻乙方工厂。甲方的驻厂代表有权参与委托生产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

1.乙方出厂的成品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规定,应向甲方提供每批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并负责保存完整的批生产记录以及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记录。

3.乙方应对负责每个委托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产品,进行效期内的长期留样观察和稳定性检验,定期向甲方报告产品稳定性观察情况。

4.乙方对后续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留样,或同时负责产品的留样观察和检验。

5.乙方应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偏差及其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如实地向甲方驻厂代表报告。如发生重大偏差,甲乙双方应共同参与调查处理,解决问题。

甲乙双方在本委托生产协议达成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关于委托方与受托方约定的质量协议,具体的承责细则及其质量责任按质量协议执行。

1.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生产订单的发货要求,将产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在产品库存数量改变两天内,将产品库存总量以书面(传真或电邮)方式通知甲方指定人员。

1.协议有效期内,成品由乙方生产场地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委托生产价为: 。货到签收确认,回执双方各执一份。

3.委托生产(加工)费按月度结算,下达月度生产计划时,预先支付 %的加工费。

4.甲方月结款应在乙方开具发票 日内支付,发票的提供不能早于产品发运日期。

1)甲方应按月定期提供委托生产计划。生产订单应在投产前 天提供给乙方,甲方应同意按委托生产订单合格产品放行的数量支付加工费。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订单提供足量的产品发运至指定地点。并提供存贮、生产、包装、检验、废料妥善处理等服务。

3)乙方如有任何原因造成不能按订单时间提供足量的产品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

1.如延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乙方应付给甲方每天迟交货物总加工价格 %的罚款,此项罚款数额不超过全部迟交货物总加工费的 %,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2.非客观原因延迟发货超过订单期限 天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乙方仍应向甲方缴付以上规定的罚款。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与国家批准的一致。

2.乙方保证成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完全按甲方提供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执行,同时完全符合现行版gmp的要求。

3.生产过程收率损溢的规定:如果原料、中间产品被损坏或者生产产量达不到甲方生产工艺规程的要求,或者达不到成品质量标准和现行版gmp的要求,或者乙方有意或无意处理不当,而导致达不到预期收率,乙方将支付不足部分的全部原料、辅料或包装材料的款项。相反,成品在符合出厂指标的情况下,产品超出预期收率,甲方应支付该超出部分的全部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费用。 十二、知识产权

1.乙方没有权利改变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或将该技术用于非委托生产的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同意定期对生产工厂进行技术和商业审核,纠正和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漏另一方口头或文字提供的与委托生产协议有关的任何资料或信息给第三方。

1.不可抗力意指①自然原因:如洪水、海啸、风暴、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力量引起的灾害事故;②社会原因:如战争、暴乱、罢工、恐怖破坏、禁运、政府禁令、电力能源供应中断等引起的事故;③任何人类所不能控制的其他意外事故情况。

2.除付款外,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不视为违约。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天内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最大力量尽快消除或减轻事件引起的或造成的损失。

对协议中任一条款有重大违约的一方,在书面通知违约方 天内未进行整改或补救的,无违约方有权终止协议。

1.本协议双方各为独立签约人。不存在一方雇员为另一方的雇员,并且他们不参加或接受另一方员工福利或其他补贴。

2.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应以书面形式并由签约双方签字确认。

本协议任一方不得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下转让与本协议有关的合作关系和资产(包括双方的附属公司),无双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协议的应视为无效。经双方允许的转让,受让人应被视为本协议的签约方,并必须履行本协议全部条款。

本协议应服从有关法律的监管和解释,签约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纷争应提交起诉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裁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协议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委托生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受托双方生产保健食品质量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第3篇

甲乙双方均为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铝合金经营和加工的企业。

甲方已经获得了 产品的专利权人的特别授权,并与专利权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备案,备案号为 ,专利权人持有的专利证书号为: 。

专利权人已经在国家商标局申请了商标并获得注册。商标持有人与甲方签订了《商标授权使用合同》,授权甲方在该专利产品上使用该商标。

乙方已为甲方实施该专利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生产条件。 甲乙双方为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甲方在被授权的许可范围内委托乙方生产该专利产品 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2、甲方被商标持有人授权在该专利产品上使用该商标。

3、专利技术由专利持有人负责改进,改进成果归专利持有人。

4、不经权利人授权,甲乙双方对专利技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1、甲方以订单形式委托乙方对该产品进行加工,订单约定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商标包装、质量标准和交货期。

2、乙方负责严格按照甲方订单按期进行产品加工过程,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另附)

3、产成品暂存放在乙方仓库,由乙方负责保管和定期盘库。等甲方条件成熟后成品需存放在甲方指定仓库,由甲方保管。

4、甲方拥有对该专利产品的绝对销售权,乙方不得销售。

1、产品价格:双方约定订单产品的结算单价由该产品所用铝材在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网在甲方下达订单当日(如遇节假日按照节日前一天)公布价格的均价 另加该产品的工厂加工价(详见本合同附件:《铝材加工价格表》)为甲方与乙方的结算价格,该价格为含税价格。

2、结算处理:甲方在下单之日付给乙方该单产品总价的 %作为预付货款,乙方提货前1日内需付清剩余货款。

3、甲方需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汇款,或以现金、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指定的人员进行结算。

1、甲方向乙方提供该产品的生产授权委托手续、技术支持服务、商标标识包装印刷品模板

2、甲方提供加工产品所需模具,乙方无偿配合模具试验至产品合格。

3、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生产订单。明确订单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单价、商标、防伪标示、包装样式和供货期限等。

4、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调整,调整计划需在原订单完成日前 天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量不得超过原订单总量的 %。若超过 %,双方另行协商。

7、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可对产品进行改善并向乙方下达新品试制要求。

1、乙方应积极组织生产,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订单计划。

2、如遇无法完成订单的,需在订单约定的完成期限前 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注明原因。

3、甲方提供新产品技术图纸,乙方可承揽该新品的模具制造,制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4、凡属乙方承揽制造的模具,在加工合格产品 吨后,乙方返还甲方对该套模具支出的所有费用。

5、凡属乙方承揽制造的模具,在使用过程均由乙方无偿保质保量补偿模具。

6、乙方应确保入库产品均符合订单所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7、乙方承诺订单产品可暂时存放在乙方仓库,并由乙方负责保管。

8、甲方提供商标标识包装品,乙方对产品进行商标标识包装。

9、乙方以甲方名义申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承诺在厂区办公楼内,为甲方提供一层面积约 平方米的展厅和二层办公室面积约 平方米。

1、未经专利、商标权利人和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述之条款、对方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一经发现由泄密方赔偿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交付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若属甲方运输不当或出厂后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瑕疵,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产品的商标、标识和外包装设计图案及其组合,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5、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所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其他商标标识包装。

任何一方违背上述约定,应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4、本合同因任何一方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

九、合同期限:双方约定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4篇

乙方授权、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牌内墙砖。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实现双赢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 牌的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使用书》,附表1《授权使用书》的内容视为合同条件。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委托书》一份,见附表二及相关手续。《委托书》内容视为合同条件。商标必须合法,因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加工、销售时,在甲方公司内涉及的工商、税务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公司以外的工商、税务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在本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商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花色、样品、包装图案设计等,甲方应积极配合,并经乙方封样,书面认可后,按乙方所需计划,出具的加工生产通知单认真安排生产,不得拖延,甲方生产的花色品种乙方不得生产。乙方生产的花色品种甲方不得生产。(除特殊花色,经双方共同协商认可后可以共同生产)。

六、乙方包销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的所有产品,(一级、合格品除外),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策划和销售管理,甲方应给予帮助,并不得自行销售乙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

七、乙方的工程用砖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安排生产。

八、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作为生产保证金(含生产模具、纸箱、泡沫等)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可为乙方生产 箱砖,存放甲方仓库。

九、乙方生产计划超出定金规定数量,乙方必须将超出数量盘到乙方仓库。

十、乙方必须每月给甲方下定单 万箱,若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订单计划万箱,甲方检修期间除外,甲方视乙方自动退出订单计划,甲方可以再另续其他订单计划。

十二、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期限为壹年,续定再议。合同终止时双方可提前一个月协商解决。库存产品由乙方在合同终止后日内处理完成或托运走,再结清生产保证金。

十三、乙方委托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现暂定优等品(11片)含包装加工价30×45皓白3.1元30×45水晶每片2.8元。30×60皓白每片4.6元。30×60水晶每片4.2元。350×750皓白每片7.6元。350×750水晶每片7.1元。30×30皓白每片1.85元。30×30亚光每片1.7元。深色砖、滚筒砖、异型砖按市场现行价格,双方同意后定价。十四、有甲方仓库发出的产品,发运运费,装车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协助。十五、甲方应乙方要求提高产品质量而造成成本增加,应在未加工生产前与乙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安排生产,并按确认价格结算。

十六、甲方为乙方安排加工生产,浅色单一品种不能低于1500箱,深色单一品种不能低于1000箱。

十七、甲方给乙方加工300× 300地砖单一花色色号50箱以内由甲方负责80箱以外为正常色号;加工300×450墙砖单一花色色号100箱以内由甲方负责,150箱以外为正常色号。

十八、甲方负责定期、定量认真检查产品质量,层层把好产品质量关。乙方可及时监督、要求改正产品质量,可抽检或派员协助检验,对未达质量标准的产品,在厂库里甲方急需返工或降价处理,对降价处理的产品乙方有优先权。对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协调处理,甲方负责处理结果。

十九、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代码证、法人代表证、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手续(复印件),若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有误,出现任何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二十、双方有责任就其所知对方专业和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承诺在甲方生产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打开其他商家(品牌)的产品,不得擅自取走其他商家委托甲方生产、试样的产品(样品)。若违反,甲方对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次:甲方给予乙方口头警告,并对委托生产的产品,其生产日期推迟五天生产。

3、第三次: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十一、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份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5篇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_年8月1日至20_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第6篇

甲方将其拥有的复方丹参片、感冒灵颗粒前处理与提取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为规范生产过程控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延长委托生产协议,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二、 委托生产时间: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日期为准。

1、 甲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拟委托生产品种的批准文号。

2、 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gmp的原则和要求。

3、 甲方负责对乙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委托生产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应让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相关的各种问题,以使乙方能够按药品注册批准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生产。

5、 甲方根据制剂生产情况每月25日前向乙方书面提出下月生产计划。

6、 甲方负责委托生产所需原料、中药材的采购、检验、留样及批准放行使用。

7、 甲方严格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8、 甲方应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用于预定用途,并负责最终生产的产品(成品)的质量和销售。

1、 乙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药品gmp证书》。

2、 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具有适当资质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以顺利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工作。

3、 乙方生产委托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4、 乙方生产的委托产品所使用的容器应与甲乙双方商定的一致,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数量等内容。

5、 乙方应确保发运给甲方的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并经乙方质量负责人批准放行。

6、 乙方应妥善保存委托生产产品的生产、检验、物料等记录及样品,确保甲方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当出现产品质量投诉或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时,甲方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7、 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应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准时完成甲方委托加工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执一份,生产技术部留存一份,申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7篇

甲方将其拥有的复方丹参片、感冒灵颗粒前处理与提取委托乙方进行生产,为规范生产过程控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延长委托生产协议,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二、 委托生产时间: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生产批件的有效日期为准。

1、 甲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拟委托生产品种的批准文号。

2、 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进行评估,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考查,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gmp的原则和要求。

3、 甲方负责对乙方受托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拟委托生产药品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应让乙方充分了解与产品相关的各种问题,以使乙方能够按药品注册批准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生产。

5、 甲方根据制剂生产情况每月25日前向乙方书面提出下月生产计划。

6、 甲方负责委托生产所需原料、中药材的采购、检验、留样及批准放行使用。

7、 甲方严格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8、 甲方应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用于预定用途,并负责最终生产的产品(成品)的质量和销售。

1、 乙方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药品gmp证书》。

2、 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具有适当资质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以顺利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工作。

3、 乙方生产委托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4、 乙方生产的委托产品所使用的容器应与甲乙双方商定的一致,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数量等内容。

5、 乙方应确保发运给甲方的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并经乙方质量负责人批准放行。

6、 乙方应妥善保存委托生产产品的生产、检验、物料等记录及样品,确保甲方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当出现产品质量投诉或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时,甲方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7、 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应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准时完成甲方委托加工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执一份,生产技术部留存一份,申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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