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着读书心得我的大学读书心得体会3篇 大学生活,书香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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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阶段,充满了改变和探索。在大学里,读书是我们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通过努力学习,我逐渐理解到读书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知识,更是一种思维的塑造和人格的提升。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大学期间的读书心得和体会。

大学生活着读书心得我的大学读书心得体会3篇 大学生活,书香心境

第1篇

余华的《活着》再版了多次,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红色封面,黑色标题的这一版。黑色代表死亡,红色代表生命,两种强烈的色彩对比大致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小说的中心内容:生与死。生死的哲学问题一直是我不敢触碰的内容,在我目前经历的短暂人生中,因为个人的软弱或渺小,我无法去直面,承认自己的渺小,我并不觉得可耻,真实面对自己的内心,我相信也是活着的一种力量。

一个深夜里,作者余华的《活着》第一次给我启蒙了什么是“死亡”,阅读过程犹如一把尖刀刺向内心,由浅至深,最终在心中撕裂出一个伤口,是一种不可压抑的痛。

书中故事既真实可信又辛酸冷酷,冷峻客观的笔触,朴素简单的文笔,向我们描述着一个现实而又残酷的故事:福贵老人和他的一家人一一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儿子有庆、女婿二喜、孙子苦根,亲人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去,而他却依然坚强地活着。

福贵的人生我们可以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那就是“承受”“忍耐”“活着”。在时间和空间的维度中,福贵“承受生活的苦难,在“忍耐”中变得坚强,用“活着”演绎生存的状态,在特定的时代变迁下,融进了他的成长和苦难,这一份苦难却是异常的苦涩和压抑。

福贵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吃喝玩乐无所不好。他又是一个乐知天命的人,他没有太多的理想抱负,只想过个安稳日子的人。用他的话说:只想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好,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接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这就是他的人生格言,是对他的生活全面写照。有评论家说,这是作者的消极人生观,然而我觉得这又是客观现实,谁也改变不了。悲观的论调中,是对现实的无奈叹息。

福贵的命运揭示这样的现实:人的一生是无序的,看似有规律,其实充满了许多变数。

福贵一生经历了太多的死亡、恐惧和孤独。所以面对死亡,他只能一一去承受,除此之外,他能做什么呢?他阻碍不了环境,阻碍不了厄运对他的一次次的打击,他唯一做到的就是活着......

“塞翁失马,因祸得福。”在书的最后福贵说:“这下可要好好活了。”用余华的话说,活着是生命的唯一要求。福贵所经历的苦难,所面对的亲人的一个个的死亡,直至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人,这里面的惨烈本来是不亚于余华小说中的任何一个人的,但余华成功地为福贵找到了一条缓解苦难的有效途径——忍耐,这使得整部小说的叙述都因着这种宽阔的忍耐,变得沉郁、悲痛而坚定,没有血泪的控诉,没有撕心裂肺的尖叫,甚至都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容着一切,以致再大的苦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于自己的忍耐之中。最终,福贵真是达到了与孤单的生活相依为命的地步。

命运如尖刀,现实血淋淋。在承受中忍耐,在忍耐中活着,命运的尖刀剖出了眼泪的广阔和丰富;书写了绝望的不存在;镂刻下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善良、高尚、温和、悲悯、宽容……,成了这部小说主要的精神底色。这也让我们相信在任何困境下,让美好的品质和希望在心底永存,才是我们的精神力量所在,才能够让我们面对命运的尖刀,依然能好好活着。

大学生活着读书心得我的大学读书心得体会3篇 大学生活,书香心境 第2张

第2篇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

第3篇

曾经有人问我,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既然来到人世间,尝遍了该有的苦楚,流过数不清次数的眼泪,生活依旧过得不好,那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了?我仔细回忆过往,似乎还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少年福贵还没从“少爷”这个身份里转换出来,就迫不得已要接过父亲的担子,扛起这一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人生的第一个大变故,使得他认识了作为一个丈夫,学会支持起整个家庭。

在毛草屋里生活,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为他生下有庆,尽管丈夫曾经的糊涂,但毅然然用生命奏响了爱与责任,理解与宽容。福贵远去里寻医,却被拉为壮丁。两年的颠沛流离,在战火的洗礼中,渐渐明白了生存的含义:家乡有自己的亲人,只要活着,就能见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遇,苦不堪言。他沉浸在痛苦中迟迟不肯走出,泪水浸湿了衣襟。

福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还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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