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3篇 高效方案双重实施:聚焦工作规划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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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讨论工作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地制定和执行它们。工作方案是指详细规划工作目标、步骤和资源的文件,而工作实施方案是指将工作方案付诸行动的具体计划。只有通过合理的规划和执行,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成果。

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3篇 高效方案双重实施:聚焦工作规划与执行

第1篇

近期,我市相继发生几起重大恶性火灾事故,为认真汲取教训,根据盛市安委会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安委会决定自6月13日起至7月30日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针对中小型餐饮场所的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中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质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凡上述场所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要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二)凡上述场所存在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实施当场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疏散条件差,特别是仅有一个楼梯的,要增加救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严禁在窗口设置铁栅栏,已设置的必须限期拆除。

(三)凡上述场所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的,要限期配备、设置到位。

(四)凡上述场所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的,要责令业主委托电工按照要求规范敷设电器线路。

(五)凡未开展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或已经开展但未达到要求的场所,要在检查中进行现场辅导、培训,做到检查一个,培训一个,演练一个,普及一个。

(六)凡上述场所未按规定使用或超量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气瓶与炉灶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隔离的,责令业主立即改正。

(七)凡上述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培训的,要限期改正。

(一)切实把好消防安全检查源头关。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餐饮场所,必须由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上述标准以下的场所由公安消防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进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今后,凡对上述场所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开业。

(二)合理增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范围。通过本次专项整治的摸排工作,消防大队对规模稍大、人员集中、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或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虽达不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也要适当增加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直接负责监管;对规模较孝易发生多人死亡火灾的场所,可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关注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力争做到有计划的前往检查、指导和宣传培训,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把消防安全的理念和技能渗透到这些弱势群体。

(三)将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中的重点关注单位纳入实施消防监督检查错时制的范围。要按照“错时工作制”的要求,对夜间营业的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等场所,按照消防大队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天的要求,组织实施夜间消防安全检查。

(四)加大对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两个能力”的教育培训力度。确保员工掌握“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会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五)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液化气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气瓶充装、经营、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

(六)区安全生产监察的大队会同消防大队,重点检查区内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上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重点检查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区安监局和消防大队。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检查表(见附件),每周五将本周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区安监局及相关部门。

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3篇 高效方案双重实施:聚焦工作规划与执行 第2张

第2篇

根据中央、省、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瑶族自治县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主动进攻,讲究策略,科学有效”的指导方针和“创新、突破、提高”的工作要求,创新思路和方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动员引导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壮大反邪教斗争的群众基础,夯实反邪教基层基础,推动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邪教问题。

依靠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从家庭入手,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各家各户以签订“家庭拒绝邪教承诺卡”为载体,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深入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调动千千万万个家庭参与到反邪教斗争中来,通过一年半左右的努力,使参与活动的家庭达到90%以上,签卡率达到80%以上。

党委、政府主导,群众自治组织实施,党员干部引领示范,家庭广泛自愿参与。通过这一活动,使广大群众受到一次深刻的反邪教教育,把反邪教的任务落实到家庭。

一是教育为主,宣传在先。活动的重点应放在宣传教育上,使宣传教育发动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要借这项活动,通过党内教育、社会宣传等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防范处理邪教的方针、政策和打击处理邪教的法律法规,揭露邪教的危害,普及识别和抵御邪教的知识。要把政府想说的与群众想做的有机结合起来,使群众真正受到教育、受到鼓舞。

二是加强引导,自愿参与。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自愿签卡,是我们这次活动期望获得的最佳效果。要通过我们耐心细致的工作,宣传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讲清讲透开展这项活动与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将群众签卡建立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使群众发自内心地支持反邪教工作,这样的签卡过程就会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三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乡镇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开展这项活动的阶段划分、各阶段的时间要求和具体方式等,因地制宜地制定活动方案,实事求是地采取工作措施,力求最佳效果。

成立全县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领导小组,在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黄志坚同志担任组长,县委610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党委、县精神文明办、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妇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610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20xx年8月至9月):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第二阶段具体实施(20xx年9月至20xx年5月):大张旗鼓开展反邪宣传,实施签卡行动。第三阶段检查总结(20xx年5月至11月):加强检查指导,扩大成果,取得明显成效,考核验收,总结表彰。

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是对“创无”活动的进一步深化,是推动和深化反邪工作的一个有效载体。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执政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作为当前反邪教斗争的一项新的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相应成立领导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地进行。

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是一项广泛深入的群众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实事,必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来做这项工作。各乡镇场在开展活动中,要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决不能搞行政命令或用行政手段强制群众签卡。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坚持自愿签卡。要认真搞好培训,使参与开展这项活动的同志,特别是乡镇场、社区、村(居)委会的干部都能明确开展活动的意义,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方法。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用好的经验推动活动的开展。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切忌急于求成。要区别农村和城镇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方式有序推进。要把农村作为重点,下大力量,加强指导,深入基层,扎实推动。反对邪教、拒绝邪教的承诺应是双向的。在群众作出承诺前,城乡基层组织要先向人民群众阐明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在反邪教工作中承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公开承诺:依法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群众利益;及时清理邪教宣传品,营造良好环境;宣传普及反邪教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鼓励群众揭发举报邪教活动,对举报行为给予奖励;帮助教育误入邪教的人员,使其早日摆脱邪教控制,回归正常生活。要把开展“家庭拒绝邪教”与关注民生、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与普及科学知识、活跃文化生活、弘扬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建设中进行教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良性互动,才能够真正达到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

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多种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将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反邪教协会等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纳入到这项活动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配合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要善于借势借力,找准结合点,把这项活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尤其是“无邪教活动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以及家庭差异,针对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可操作方案,因地制宜地有序开展。也可先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签卡工作是扩大宣传,深化反邪工作的重要载体。要防止为签卡而签卡,搞虚报浮夸,要以扎实的工作,换来实实在在的效果。

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必然有一个逐步深化和完善的过程。要按照“创新、突破、提高”的要求,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发挥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破解难点问题,不断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3篇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安全学习、安全活动的重要任务,因此,要求各班主任老师做好如下工作:

1、教育、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晨、夕、班会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常抓不懈,有备课、有记录,小学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2、建立两点名制度,即早上、下午各点一次名,如有迟到、旷课的学生,必须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联系。

3、要按规定填写或督促学生填写标志牌,内容填全填细,提醒学生天天佩戴。

4、放学时,要在教室门口整好队伍,并带领队伍到学校操场指定位置,清点好人数,集体送出校门口。

5、每天的课间操,要带领队伍按划分的楼梯线路下楼,下楼时要特别提醒学生不要拥挤,不要停下,不要低头,弯腰或蹲下,如果出现掉鞋的现象一定先下楼等学生走完后再拿,以免发生挤倒、挤压出现安全事故。

6、学校开展各项活动时(包括校内外),必须跟班,整好队伍,清点人数,进行安全教育。外出活动,活动结束时,要整队,清点人数,无误后方可让学生站队回家,如遇路口,要送学生过路口。

7、如果发现教室内出现不安全因素(尤其是电器设备),出现要及时通报总务处领导予以立即处理,并派人看管,严禁学生触摸。

8、为便于及时和家长联系,要认真填写好学籍卡,对学生的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要填写详细清楚。

9、班主任老师一旦发现学生因不慎出现问题,应立即送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抢救或治疗,切忌慌乱或不管不问。

10、全体教师都要增强保护学生的安全意识。不论课内外,都有责任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允许让学生做一些不安全的事情,更不能让学生提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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