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合同6篇 副食采购合同:保障质量,优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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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采购合同,通常用于约定采购方与供应方之间的副食品采购事宜,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地点、验收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该合同是保证采购方与供应方彼此间权利义务的有效法律文书。

副食品采购合同6篇 副食采购合同:保障质量,优化效益

第1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干货副食类 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信守。

本合同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甲方采购清单。

1、乙方所供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

2、乙方所供产品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3、乙方所供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乙方所供产品中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

6、乙方所供产品包装原则上采用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情况以及装运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装的,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成本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确保到矿货物仍完好无损;

9、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缺失、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

1、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达第二日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并由指定的负责人签名后递送至乙方,乙方收到订单确认后供货;食堂对采购食材的质、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于收货之日起二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乙方。乙方进行调换或退货。

3、甲方因储存、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8、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9、乙方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示产品检验合格证;

10、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运输方式由乙方自主确定,确保将货物及时、安全地运送到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

3、乙方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1、乙方交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

2、乙方按甲方确定的订单要求发货,乙方于到货2小时前,应将产品名称、规格、明细、件数、重量等以纸质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验货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

3、乙方负责送货至 安徽国祯集团(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天达路交叉口安徽国祯大厦),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购买的货物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1、乙方所供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货款一月一结算,结算日为次月的中旬;

3、甲方仅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者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乙方若发现甲方有歇业、破产、经营严重亏损或不能按约定结清货款之情形,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应付款项;

4、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货款后方为有效;

5、乙方的业务人员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其作出的任何承诺均为无效。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超过总货款的10%;

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得超过总货款的10%;

3、上述各项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补足损失。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价格、验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盖章;

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为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当于10日内告知对方。

十四、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两份,副本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副食品采购合同6篇 副食采购合同:保障质量,优化效益 第2张

第2篇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经双方的协商订制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二、 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供货,

三、 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四、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

由甲方提出用量计划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十天内,必须按计划指定的品名、数量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 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

第3篇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大米、食用油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一次,寒暑假除外。采购时,甲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______天告知对方。

1、乙方所供粮、油价格应每周报价一次,但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一十,并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同时不得高于本街道(社区)中餐学校食堂所购同类同等粮、油食品价格。

1、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并具同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经营者年度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粮、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粮、油食品,甲、乙双方过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每袋/桶不得超过3‰。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粮油食品送至学校食堂食品库房。

3、供货验收:乙方送交的粮、油食品必须是定量包装,货物净重量必须与包装袋/桶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大米按供应袋数的______%抽验数量与质量,油逐桶验收数量和质量。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______‰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发票或单据,同时甲方支付购货现金,钱货两清。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1、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自愿、规范供货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品原材料事宜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及时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原材料,订购的具体内容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食品原材料采购订单》为准(以下简称《采购订单》)。《采购订单》上的食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等。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原材料,订购的具体数量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第四条甲方在下达订单之前需提前告知乙方,预留乙方准备时间。因甲方生产紧急需要,甲方可采取口头方式下达订单,但甲方需在紧急情况解除后____日内下达书面《采购订单》。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采购订单》所述交货日期为食品原料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之日期,乙方需在交货日期当日或提前____日 将食品原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或商品的批号明细,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2、必须有显著标识(如:品名、数量等),包装正确,坚固,便于搬运,适合货物本身特点,有必要的保护措施,使货物在到达甲方后能够得到有效的使用。

第六条 甲方需在收到乙方食品原材料 之日进行验收,甲方在乙方《确认单》上签字或盖章即视为验收合格。但因食品原材料之特殊包装原因导致当日不能够进行验收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作为甲方的长期合作供应商,承诺向甲方提供产品之单价为最优惠,服务品质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可每月调整价格一次,报价时间为每月结束前____日报送下____月的价格;若乙方在____月结束前____日未向甲方报送下____月的价格,视为下____月价格未变动。乙方确定的价格应为含17%增值税之单价,且为食品原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之单价。

第八条乙方每次供货完毕需向甲方出示《收货单》,待甲方验货合格后签字或盖章确认。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货的,乙方将食品原材料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视为食品原材料合格,但明显为不合格产品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按月用以下方式之一支付价款,以甲方实际签收合格的食品原材料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食品原材料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或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第十条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未按期提供原材料,乙方应承担交期延误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取消此订单。

第一款之规定,甲方有权自发现之日立即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元违约金,乙方还应一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侵权损失、停产停业损失。若乙方违反本协议

第二款之规定,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包退、包换的责任;乙方逾期不退、不换,甲方可按照本条

第七条之规定,向甲方提供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则甲方可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期支付乙方价款,若甲方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之规定,甲方应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若甲方在 合理期限内 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则乙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未尽事宜双方再进行协商。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5篇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交货期限:甲方付款后立即生效,根据甲方生产需求逐一要求乙方配合一个月内发货到甲方仓库,分批发货根据甲方需求量发货。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安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一个月之内作出答复。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6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食品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未协商确定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甲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5)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方指定。

第二条包装:包装材料及规格: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乙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因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产品的价格按每批次订单确认价格执行。

1.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合同期届满后10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2.货款的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送货清单及本条第4款约定的凭证,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2)实行提货的,由甲方事先通知乙方做好供货准备,甲方届时前往提货。

1.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乙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或导致食物中毒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5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食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30%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四个小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当批订单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同意接收的,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通知:各方通讯地址见本合同首页。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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