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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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先进事迹材料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站小编整理了“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先进事迹材料,欢迎参考。

“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先进事迹材料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5名,实有43人,其中班子成员7名,中层干部11名,中共党员35名,本科学历及以上41名。有内设机构5个、派驻乡镇检察室2个。近五年来,全院无一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2003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并通过复查验收至今;2004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并通过复查验收至今;2017年获得“全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院”称号;2014年获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称号;2015、2016两年被绵阳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法学会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的“1.21”案侦查办案组、2019年的“12.12”专案组被绵阳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4年-2019年连续6年评县委表彰为“目标绩效综合考核先进集体”;2015年-2017年连续三年被县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被县委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表率作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积极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强化理论武装,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二是强化底线思维,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进一步强化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组专题研究、每季度分析研判,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明确和细化管理权责,严格信息公开审批制,并落实专人从事相关工作,确保各类检察宣传文化阵地可管可控。持续落实好“三同步”工作意见,建立“三同步”工作机制,提升涉检舆情发现、处置、应对的能力。

三是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化思想教育。按照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我院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在全院形成学习贯彻浓厚氛围。

二、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中心大局切入点

一是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工作。“一对一”帮扶工作实现全覆盖,帮扶贫困户均达到国家脱贫标准。积极协调部门、企业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联系帮扶贫困村顺利摘帽。与县扶贫办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避免因案返贫。

二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扫黑除恶专业办案团队,专案专班专办,深挖案源,加强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截止目前,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0件61人,起诉认定涉黑恶5件15人,向县扫黑办移送线索6条,并对涉黑涉恶案件相关行政部门均发出治乱检察建议。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袁某某涉黑团伙案件的办理,由检察长担任专案组组长,主动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加强同县政法委、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沟通。目前,县公安局对袁某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专案组人员同步介入,实行跟班办案,该案涉及物业、网络、赌博、工程建设等领域,其中利用网络实施涉黑犯罪为我省首例。目前,对该案涉黑组织我院已批准逮捕22人。

三是结合检察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加强刑事检察工作,2016年以来,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11人;批准逮捕抢劫、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57人,提起公诉49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过失犯罪、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批准逮捕97人,不起诉60人。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刑事救助27人。完善支持起诉和民事诉讼制度,支持弱势群体提起诉8件;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支持起诉6件,法院采纳5件。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批捕非法采砂、非法捕猎、盗伐滥伐林木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件6人,起诉50人;开展外卖平台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对县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与101户合作商家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立案,并对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会同县政府、县公安局等多部门,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现场活动,现场增殖放流2万尾鱼苗,并邀请了省市县代表委员及部分水产养殖企业代表参加,绵阳晚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扩大了公益诉讼的影响力。

三、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谋求检察工作新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了机构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完成“三类人员”分类和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制度。积极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制;深化检察官联席会议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特定案件采取一案一评,结合专项评查、常规抽查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

二是今年成立的全市首个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极大地推动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成立派驻市场监管局检察室;在全市率先探索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等工作均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与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刑事案件捕后继续侦查取证、退回补充侦查相关问题的意见》,落实了检察官诉前主导责任,提高了案件办案质效,获高检院推广。

三是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建了“嫘语心”未检团队,在全县范围开展庭审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与我县7家单位共同开展“法治青春行”活动,获得首届中国科技城法治创新大赛“法治创新奖”。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和社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站,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常态化机制形成。积极献言献策,提交《关于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关于保护女童监控成长的建议》等专项议案,获县政协好评。

四是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度执行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51件227人,其中提出确定量刑建议103人,法院采纳101人,确定量刑建议适用率98%;提出幅度量刑建议16人,适用认罪认罚后不起诉36人。1件入选省院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四、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推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集体研究决定。以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市院党组政治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勤制度、廉政提醒、监督执纪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是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政法领域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日常检务督察、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项行动,注重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运用,对干警进行工作纪律、作风等谈话提醒,加强干警纪律作风教育。加强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规范对员额检察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的管理。

三是坚持不懈提升业务素能。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对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对业务骨干进行多岗位培养。组织人员参加侦监、公诉、民行、公益诉讼等脱产培训,积极完成高检院组织的网络教育培训,推动法律、检察等专业知识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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