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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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宗旨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紧紧围绕 “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不断加强宣传教育,竭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活动名称
轮台县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三、活动主题
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为“消费与发展”,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围绕这主题确定了自治区的年主题是:“科学消费·和谐发展”。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动员布置3·15活动,公布20XX年十大投诉案件。
(二)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大造声势,震慑不法分子,鼓舞人心。
(三)举行3·15纪念大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以各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名优企业展示活动,设置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台,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举报,尤其要面向农村,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一会两站”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方便农民消费者就近咨询和投诉。
(五)进行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关系国计民生的食品安全等商品和服务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消费欺诈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经营活动。同时,各消协分会及投诉站要做好受理调解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的工作。

五、总体安排
本次活动历时一个月(3月1日-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阶段(3月1日——3月12日)
1、3月2日,3·15活动领导小组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3·15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宣读20XX年“科学消费·和谐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公布20XX年我县消费投诉十大案件。县消费者协会在新闻发布会后要及时将开会情况、公布的投诉案件报自治州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消协、各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科学消费·和谐发展”系列咨询单行宣传材料和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协职能以及《自治区<消法>实施办法》(维、汉两种文字)等相关材料,加大宣传力度。
第二阶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纪念活动及受理投诉、申诉、举报、咨询服务阶段(3月13日——3月16日)
1、3月13日,县消协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
2、3月15日,召开消费者协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业参加的“科学消费·和谐发展”为主题的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届时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大会议程:1)轮台县政府领导讲话;2)轮台县消费者协会领导讲话;3)向20XX年度优秀消费者投诉站颁奖,获奖代表发言;4)向“20XX年度新设立的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授牌;5)公布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的种类、数量及标值。统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宣布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始。各新闻媒体进行全程现场报道。
3、3月15—16日,轮台县各行政职能部门、消协及重点企业联合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内容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受理申诉举报,曝光假冒伪劣商品以及组织各诚信单位、产品推荐单位进行产品展示、企业公布信誉承诺等。
4、活动月期间,全县工商、质检、药监、卫生、经贸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各自工作重点和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商品和服务领域的集中检查。同时,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开展好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第三阶段:查处投诉、举报案件,调解消费纠纷,总结上报阶段(3月17日——3月31日)
全县各行政职能部门和消协在3月份要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的商品为重点,特别是以食品、药品、交通、医疗、娱乐、住房、教育、通信、水电暖等消费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违法经营活动,以自治区人大出台的《自治区实施<消法>办法》为依据,查办和调解一批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和纠纷。
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如实填写20XX年“3·15”活动情况统计表,针对存在的问题向轮台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成立机构
为便于此次活动的开展,成立轮台县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伊力哈木·克日木 副县长
成 员:袁载平 县消费者协会会长
县工商局局长
张建勋 县公安局政委
吕亚平 县质监局局长
刘云波 县卫生局局长
全秀德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道勤 县经贸局局长
唐卫明 县建设局局长
兰保平 县农业局局长
张万全 县环保局局长
沙木沙克·吾买尔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吐尔逊·毛一丁 县交通局局长
吐尔逊·尼亚孜 县旅游局局长
艾合买提·克日木 县文体局局长
陈 江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李新玲 县电信局局长
顾道新 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由顾道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办公室成员为阿米娜·买买提、安新、张静、王俊伟、陈雪伟、海依热尼沙·吾守尔、赵新民、寇文斌、玉山江·祖农、阿依吐尔逊·吾吉。

七、活动要求
(一)全县各职能部门和县消协要按照3·15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在县委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加大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宣传《消法》、《自治区实施<消法>办法》和今年的3·15年主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整体联动,重点普法,扩大影响,推进完善《自治区实施<消法>办法》的全面落实。
(三)积极组织开展“科学消费·和谐发展”到农村系列活动,要切实发挥乡镇投诉站的作用,把切实解决三农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解决好农民在农业农村中的消费维权问题。
(四)纪念活动做到六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时间、统一宣传口号、统一咨询服务、统一纪念活动。
(五)全县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在2月25日前将本部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品种、名称、数量、价格等数据以表格形式上报县消费者协会(具体事宜与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六)全县各消费者协会分会、投诉站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活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消协分会、投诉站要在3月25日前向县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宣传月活动总结及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阿米娜·买买提 寇文斌 玉山江·祖农
联系电话:4691315、4692315、4938052
附件:1.20XX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口号
2.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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