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务员应对法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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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本全区公务员全面掌握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按照国家《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应对法"培训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务员应对法培训方案

一、应对法培训对象
全区处级及以下公务员(不含区中层领导干部)。
二、应对法培训形式及方法
1、上门送学。街道、乡镇作为基层单位,是应急工作的第一线,对"应对法"有所了解和掌握至关重要,结合街乡工作实际,聘请有关法律专家以上门送学的方式,大力开展基层公务员"应对法"培训。
2、岗位自学。"应对法"纳入到《宽城区公务员专题培训教材》体系,作为培训专题内容进行岗位自学。
3、网络促学。制作"应对法"培训课件,并把内容上传网络,扩大宣传,督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通过网络参与学习
4、合作办学。与区应急办、司法局合作,加强普法宣传,将"应对法"内容纳入全区普法考试范围,使全区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观念,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的义务。
三、应对法培训时间安排
集中培训拟定于8月中旬。
四、应对法培训相关要求
1、"应对法"培训是公务员培训的必修内容,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之一。
2、参训学员培训后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区人事局将选择优秀文章上传网络供大家学习参考。3、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应对法"的规定,建立建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面向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知识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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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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