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和青少年学生文明出行示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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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和青少年学生文明出行示范方案
各城区创城办,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
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推进文明出行活动,经请示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进一步发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示范作用,深入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整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文明出行活动总体安排,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整治活动,提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学生文明出行意识,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学生争做文明出行先行者,切实发挥其在文明出行活动中的示范、感召、带动作用。
二、具体安排
全市各主干路均为整治路段。重点解决胜利路消防岗经文化宫岗至人民路铁路转盘路段不文明出行问题,创建文明出行示范路。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5月11日至17日)
进一步加大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力度,将文明出行活动的意义和要求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和学生。各城区、各单位、各部门、各学校特别是示范路临街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出行活动,以杜绝随意横穿马路行为、文明上下班、文明上下学为内容,迅速组织开展一次覆盖全员的专门教育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动宣传车辆,在重点岗区、路段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和文明出行知识。加快建设文明出行提示牌,进一步增加示范路沿线提示牌的密度,确保及早见效;各新闻单位要深入策划,持续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这次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各阶段工作安排,切实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18日至24日)
进一步加大文明出行综合整治力度,集中开展大规模的曝光处罚活动,推动示范路通行环境有较大改善。市创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治安支队、新闻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学生随意横穿马路、违反交通信号、跨越护栏的行为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将行为人名单告知其所在单位,对于暴力抗法人员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于被曝光人数较多的单位取消评选文明单位资格;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联合检查组的工作安排,调集精干力量,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推动综合整治及早见效;各城区、团市委要加大志愿服务工作力度,加强与交警和协勤人员配合,集中开展说服、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文明出行活动水平。
(三)整改提高阶段(5月25日至29日)
进一步加大查摆整改力度,实现整治和改进并举,确保文明出行活动向纵深开展。各城区、各单位、各部门、各学校要对被曝光行为人进行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和学生的文明出行意识;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活动成果巩固力度,根据综合整治情况,加强重点路段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市创城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尤其是干部职工曾被曝光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扩大文明出行综合整治活动成果。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各城区、各单位、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文明出行活动,迅速统一干部职工和学生思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学生深刻认识文明出行对于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和彰显个人素养的直观性,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
2、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各城区、各单位、各部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内部教育,创新工作载体,细化活动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激发干部职工和学生的荣誉意识,引导其不随意横穿马路、不违反交通信号、不跨越护栏,理解、支持、配合交警协勤人员和志愿者工作,确保本单位、本学校门前不出现职工学生乱穿马路上下班、上下学现象。
3、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各城区、各单位、各部门、各学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文明出行教育纳入队伍建设和学生德育教育课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学生参与各类文明出行实践活动,推动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自己的亲友以至广大市民,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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