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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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昆明市2021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2021年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三轮复审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年。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全国爱卫办关于2021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212号)要求,加快推进健康昆明建设,不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我市建设国际大健康名城及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辖区负责、条块结合,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总要求,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复审工作与爱国卫生7+1专项行动充分融合起来,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顺利通过复审。

三、组织领导

为全力推进复审工作,确保复审顺利通过,成立昆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程连元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

刘佳晨  市委副书记、市长滇中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杨大庆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金幼和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夏俊松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戚永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毕惠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学农  副市长

李康平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周红斌  副市长

刘永禄  副市长

刘绍安  市政协副主席

胡炜彤  市政协副主席

 员:甘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沫彪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忠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目督办主任

史文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文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游涯坤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万晓琪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富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王雁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玉萍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赵小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穆仁早  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庆星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毅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龚询木  市水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市商务局局长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云海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市爱卫办主任

张洪安  市应急局局长

李德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剑平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市滇池管理局局长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赵健吾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彦彦  共青团昆明市委书记

陈思瑾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王保定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潘文胜  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

   昆明报业传媒集团董事长

房旭东  昆明广电台台长、董事长

   昆明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集团副总经理

李德明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部五组(办公室,卫生健康服务指挥部、食品安全与农贸市场卫生指挥部、市容环卫与环境保护指挥部,五个工作督查、督办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同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卫生健康服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与农贸市场卫生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容环卫与环境保护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城市管理局。五个工作督查、督办组组长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

四、进度安排

(一)组织宣传、工作启动阶段4月)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印发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专题培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市级有关部门按照会议和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面进入复审工作状态。

(二)全面攻坚、持续整改阶段4月)

全市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指标要求,梳理省级复查指标点位,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统筹推进,确保攻坚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市级对标对表进行督查督办,各级各单位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省级复查阶段(5月)

省爱卫办组织专家进行省级复查。专家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要求,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评估我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省级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国家复审阶段(6—11月)

通过省级复查后,省爱卫办将向全国爱卫办报告复查意见。期间我市将组成暗访测评组,聘请国家级、省级专家对复查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及暗访测评。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自检自查、整治提升基础上,根据省级复查及暗访测评组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反弹,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水平,以良好的城市形象接受国家暗访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昆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卫复审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复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参照市级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确保复审顺利通过。

(二)压实部门责任。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滇管局、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作为牵头部门,要牵头建立沟通联络和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强化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市级有关部门整合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复审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复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复审工作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考核。市级工作督查督办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市级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处理,必要时移交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处理,并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

 

附件:昆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一办三部五组人员

组成及工作职责

 

 

附件

 

昆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一办三部五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昆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人员组成

 任:周红斌  副市长

副主任:史文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云海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市爱卫办主任

李富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必明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爱卫办常务副主任

办公室与昆明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部署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筹备召开领导小组各类会议;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分解下达指标任务,实施专业化检查指导;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迎检筹备等各项工作;做好领导调研督查的组织协调,完成省级复查、国家暗访调研统筹指挥等有关工作。

二、卫生健康服务指挥部

(一)人员组成

长:周红斌  副市长

副指挥长:史文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云海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市爱卫办主任

李富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何毅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昆明日报、昆明广电台、市烟草专卖局、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分管领导,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二)工作职责

1.牵头负责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中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生活饮用水安全、重点场所卫生、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六项指标。

2.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召开指挥部各类会议,分解下达指标任务,实施专业化检查指导,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复审工作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迎检筹备等各项工作。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食品安全与农贸市场卫生指挥部

(一)人员组成

长:孙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指挥长:吴忠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目督办主任

李德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二)工作职责

1.牵头负责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中食品安全、农贸市场卫生两项指标,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阶段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召开指挥部各类会议,分解下达指标任务,实施专业化检查指导,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复审工作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迎检筹备等各项工作。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容环卫与环境保护指挥部

(一)人员组成

长:刘永禄  副市长

副指挥长:吴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剑平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滇池管理局局长

   员: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滇池管理局、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二)工作职责

1.牵头负责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中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两项指标,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阶段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召开指挥部各类会议,分解下达指标任务,实施专业化检查指导,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复审工作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迎检筹备等各项工作。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督查组

(一)人员组成

第一组

 长:戚永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员:赵志德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白雪斌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处长

向黎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副处长

刘金明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指导处副处长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传染病防治监督处副处长

员:王    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处长

督查范围:西山区、晋宁区、度假区

第二组

 长:毕惠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员:张必明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爱卫办常务副主任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指导处处长

段绍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管理处副处长

王兆奎  市农业农村局环资处工作人员

   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

员:王根艳  市爱卫办副主任

督查范围:官渡区、经开区、空港经济区、石林县

第三组

 长:刘绍安  市政协副主席

 员: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疾控中心基本公卫科科长

   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管理处工作人员

吴雨洲  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工作人员

员:郑智中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督查范围:五华区、安宁市、高新区

第四组:

 长:胡炜彤  市政协副主席

 员:袁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办副主任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指导处二级主任科员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信息宣传处处长

   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处工作人员

员:杨    市农业农村局动监所副所长

督查范围:盘龙区、东川区、呈贡区

(二)工作职责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负责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督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媒体曝光、群众投诉、领导批示、上级调研督导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督查,形成问题清单、督查情况后3日内报工作督办组。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实地查看、工作会议、现场办公等方式进行各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半月开展1次,及时发现重点点位、重点部位存在的问题,现场督促有关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各市级有关部门整改到位。

六、工作督办组

(一)人员组成

 长:王玉萍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员:杨晓静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市农业农村局环境资源处处长

李克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级主任科员

   市城市管理局绿化建设工作人员

员:李典贤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书记

王根艳  市爱卫办副主任

督查范围:各督查组反映的问题清单

(二)工作职责

各督查组于每次督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清单、督查情况报工作督办组。工作督办组汇总梳理后,通过交办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形式进行立项督办,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办中发现的重大综合性问题,督办组要及时报领导小组进行统筹解决。针对各级各部门在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等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昆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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